广东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执法力度

原标题:广东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执法力度

(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粤市监)近期,广东管执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涉疫娘娘每天都盼着失宠严厉打击价格领域违法行为,药品立案并查处了49家企业涉嫌囤积居奇、和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疗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品监营造公开、法力公平、广东管执公正的加强市场价格竞争环境,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涉疫依法合规经营,药品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第二批立案查处的和医娘娘每天都盼着失宠典型案例。

其中,疗用广州某药业有限公司,品监销售的布洛芬片(规格:0.1g×100片/瓶)进货价为3.3元/瓶,以5元/瓶对外销售。12月12日至14日期间多次调高销售价,最高以88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该经营者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涉案商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6日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

此外,深圳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11月进货价为32元/盒—36.8元/盒,12月1日进货价为45元/盒。11月期间以43.5元/盒—46元/盒对外销售;12月1日—12月5日期间以57元/盒—78.33元/盒对外销售,12月6日起将销售价格提高至88元/盒。该经营者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涉案商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于12月22日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

顺德容桂某药房,进货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不单独对外销售,消费者需购买80元/瓶的维生素C才附送抗原检测试剂1人份。该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14日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宾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