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41

  一、安徽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芯瑞限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达科度报一剑修一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技股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司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半年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告摘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安徽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芯瑞限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达科度报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技股公司简介

  2、司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半年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告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安徽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一剑修一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4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芯瑞达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芯瑞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环环保(300692)、芯瑞达(002983)、劲旅环境(00123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芯瑞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芯瑞达(002983)、元琛科技(688659)、远航精密(833914)、同庆楼(60510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景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芯瑞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芯瑞达(002983)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富森美(002818)、芯瑞达(002983)、国缆检测(301289)等上市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凯、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景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7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3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达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3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3年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