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招标公告

原标题:债权转让招标公告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我行”)目前准备将一批不良债权以公开方式转让,债权转让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转让标的债权转让招标山海宝潭

本次拟转让不良资产共2笔,合计账面债权本金约23,公告765,940美元(折合成人民币约161,123,566元,以2020年10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7796元计算),债权转让招标截止到2020年10月9日的公告累计利息(包括借款人因未能偿还本行履行备用信用证下金额所应支付的相关罚息)人民币约1,601,269美元(折合成人民币10,855,962元,以2020年10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7796元计算)及相关附属费用。债权转让招标

二、公告公告期限:

【T日】-【T+7个工作日】

公告刊登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债权转让招标可与我行特殊资产管理部或者律师事务所联系查看标的公告或资料查阅。

三、债权转让招标交易受让对象:

受让对象需要符合如下所有各项条件和要求:

必须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任何及所有分支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就本次交易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任何及所有分支机构)不存在相关利益冲突,公告以及受让对象需为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债权转让招标金融许可证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公告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或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招标山海宝潭合格境内外金融/投资机构。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要求

【T+6个工作日】下午4时前,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足额缴纳至如下账户,并将合法有效的证件和授权证明快递至【上海陆家嘴滨江金融城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8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收款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收款人名称: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收款账号:110400554

如确认成交,则该部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我行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T+7个工作日】下午4时前,投标人的合法有效授权代表持标书至【上海陆家嘴滨江金融城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8楼】,招标人将于【T+7个工作日】下午4时整进行现场投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现场见证开标过程。

五、风险提示及独立评估

本次拟转让不良资产债权项下保证金账户已基于债务人其他债务被法院查封,可能存在无法解封或优先受偿的风险。投标人需届时自行调查标的债权现状,债务人财务状况、资信度、业务状况、法律地位及其他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评估,并据此独立做出判断和决策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受让标的债权的风险。

特别说明:

1.投标竞买模式:通过现场开标当场确认,不低于我行底价(底价于开标时同时进行披露)且出价最高者中标。

2.投标人在通过本行尽职调查且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由我行拟定的债权转让合同,7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交易价款,最后双方进行资料移交。

3.如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竞价相同的,我行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报名参加投标,则我行根据相关规定与意向受让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不再进行开标,该意向受让人直接作为最终受让方,按上述时间支付交易款并签合同。

5.我行有权在投标开始前撤回债权转让,对此若造成损失我行不对投标人进行赔偿或补偿。

6.投标人需要代表其本身且为其本身利益(而非作为任何其他个人和/或实体的代理人/受托人或者为了任何其他个人和/或实体的利益)参与投标及受让债权。

7.我行对本次债权转让招投标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律文书等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21-38518085

联系人:张女士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大厦16楼

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20304050

联系人:钱律师、孟律师

地址:上海陆家嘴滨江金融城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