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住房新政起草人员回应争议:“既对等也合理”

  广东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以中小套型为主,广东共10年后可转商品房。产权9月11日,住房争议【限x道具】淼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新政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参与《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的起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洋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说,《征求意见稿》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北京、回应合理上海、既对江苏以及深圳等地的等也经验与做法,并结合广东实际,广东共【限x道具】淼淼进行了一定的产权拓展和创新。中国指数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蒋云峰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住房争议《征求意见稿》相比北京、新政上海来说更为灵活,起草对后续共有产权住房的回应合理转正、流转、既对继承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非常好的趋势,有利于政策长远、稳定地推行”。

  目前外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争议,在于其规定的5年锁定期要求,即购买不满5年转让,需向代持机构缴纳全部增值收益;5年后若房屋升值并进行转让(10年内只能封闭流转),则可获得对应的增值收益。按此规定,如在广东购买一套市价50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只需支付250万元。5年内转让需向代持机构缴纳增值收益,5年后则不需要。也就是说,若5年后房产增值10%,承购人转让时还可获50万元的增值收益。相应地,如若房价下跌10%,承购人转让时则将亏损50万元。对此,陈洋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说:“有产权就有收益,这是对等的也是合理的。”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屋在购满10年后可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份额转为商品房,外界疑惑:若购买时选择50%的比例产权,10年后转商品房时,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余下的50%产权?“对于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的具体购买方式,暂时还没有明确。”陈洋对此解释说。

  京沪“综合升级版”

  共有产权住房是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从而降低购房者的支付价格。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全国已有包括上海、北京、福州、南京、广东等在内的近10个省市在进行共有产权住房的探索。

  最先开始探索的是上海,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早在2010年就已推出。今年4月,北京首批共有产权住房进行公开摇号。9月10日,福州市首批共有产权住房进入申请阶段。目前国内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以北京和上海两种模式为主:北京主要针对城市“夹心层”,即近期既没有资格获得政策保障性住房资源,又暂时没有足够收入购买商品住房的群体;上海主要为“解困”—既要住房困难又要收入困难。“转正”方面,北京对转出限制严格,满5年需进行转让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给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不可转为商品房;上海在满5年后,可购买政府所持产权份额,转为商品房。